华娱从三国剧组开始 第75章:第一笔稿费

作者:骑龙攀天 分类:玄幻奇幻 更新时间:2023-05-19 08:23:59

面对许旭的打趣。

陈东杰脸上嘿嘿一笑。

没有谁,比他们这些做编辑的更懂得应该在哪个地方断开,更能够调动读者的情绪。

这属于基础的业务素养。

不过他这次也不是为刀而刀。

而是综合权衡了篇幅、情节和编辑审核多方面因素。

一方面,此次《无悔追踪》的篇幅长度超过以往,而审稿时间又紧张有限的情况下,在合适地方做一个切割也能减轻当下的工作量。

另一方面,自家《十月》是一个综合性的刊物,特点不能丢,每期也都要分出四个板块的,总不能许旭一个人就占掉所有页面,那样都成一个人的独家了。

陈东杰感慨着道:“为了能让你这部小说赶上这一期,我们还从社里面借人过来,大家是一起分摊核稿,这才赶了出来的。”

通常而言,十月编辑部一般采用三轮审核流程以避免差错,这次为了在短时间内将《无悔追踪》的稿子给审出来,是从同处于一个大院里的出版社寻求了外援,通过人多力量大来压缩了三审流程所需时间。

这也就是社里几个领导都看好这个文学性与故事性俱佳的小说市场表现力,有拳头之作的品相,否则不会这么整。

对此,许旭手上拿着样稿,表达感谢,这个效率确实让他称赞。

这时,陈东杰又从旁边拿来一只信封:“这里是咱们杂志社给你的稿酬,是八月份这一期的,先按照目前用稿的9万字计算。本来我们结算稿酬,都是用掉全稿后再最后进行统一的结算,不过想着你也在京城,咱们也不用邮寄稿酬,也就谈不上要分开邮寄两次,一个电话的事儿。所以这一期的先结给你,还有一期要等到十月份出刊后,再结算给你。”

之所以没等整个小说都刊登出去再走结算稿酬流程,而是提前结算一部分,社里也是想着,反正早给晚给都是要给,还不如在财务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能早则早,自己把工作做在前面,这样就可以结一个善缘。

许旭闻言有稿费拿,乐滋滋的接过了信封。在当初还没有老杜推荐、萌生写小说给自己做剧本这个想法时,他已经做好准备:第一本出书就是做慈善打名气,第二本做口碑,前两本得算长远账看影视价值,第三本才要在稿酬上要翻身农奴把歌唱。

现在陈东杰主动递来装着稿酬的信封,许旭颇有意外之喜。

这会儿,有钱就掏的许旭,臂膀夹着样刊,伸手麻溜是朝着信封里面一掏,里面是一张稿费单以及一张邮政银行的取款通知单。

稿费单条目很清爽,一眼看下去。

排头写着:十月杂志支付稿费通知单。

收款人写着许旭的大名。

著作物名称一栏写着:中篇小说《无悔追踪》上期。

稿费总计2700元。

使用字数:约9万字。

稿费标准:每千字30元。

签名写着陈东杰这位常务副主编的大名,旁边还有执行财务的名字。

许旭一看到这稿酬数字,脸上一喜,虽然没法一口吃成胖子,但也有近三千块钱呢,是一笔小巨款了,这几天花钱如流水,现在手头一下子就充裕了许多。

旁边,陈东杰看着许旭干净利索的掏信封动作,脸上是忍不住的一乐。

其他作家拿到稿费,寄出去的不知道,住在京城的,通知来拿的时候,也秉着文人风骨,不好意思当场拆出来看。

哪像面前的许旭,当着自己面儿,就伸手干脆利索把信封掏了个干干净净。

不过,这才是一个年轻人该有的样子嘛。

不过这样也好,自己可以把编委会给他的一些福利解释出来,让他感受到杂志社的诚意。

否则,光看到了上面的钱,也不知道其中饱含社里的诚意,那自己工作也就白做了。所以,当下,见许旭瞅着稿费单挺高兴,陈东杰又是解释了一下目前《十月》给予作家稿酬标准。

主要是依照一份去年经政务院批准,于七月份的开始实行的《书籍稿酬暂行规定》,规定基本稿酬计算标准为著作稿每千字10元~40元的这样一个区间。

一般而言,虽然《十月》不对作家有三六九等的偏见,但总归来说,刚用稿的新人作家和已经打出名号的成名作家,千字标准还是不一样的。

按照陈东杰所言,由于社里通过《无悔追踪》这个小说很看重许旭,所以是把价格提到千字30的老作家标准。

并且,陈东杰看着许旭收起稿费单,开着玩笑道:“这次我们杂志要是因为你这个小说反响热烈,下次你拿出相当的稿子,再来我们这边,给你提到法规允许的上限。”

这是变相的暗示提前约稿么……许旭脸上笑着,嘴上是表达了一波感谢。但他可不是别人说啥就是啥的性子,针对这位热情的陈常务所言,许旭准备回去后自己探究一下当下的稿酬环境。

眼下,给完样刊和这一期的稿酬后,陈东杰就带着许旭,敲响了对面主编办公室的房间门。

许旭也是因此拜访到了一下这位《十月》杂志的掌门人曲钟,办公室的空间比陈东杰大了一圈……

晚上,回到八一厂后,许旭在食堂,掏钱给自己买了俩硬菜,庆祝自己拿到生平第一份稿酬。

翌日无事,许旭睡到自然醒之后,是溜达到厂里的图书馆。

图书馆不大,这早上也没什么人。

管理图书馆的,也是厂里的职工家属。

许旭站在图书管理员的办公桌前,客气问道:“咱们图书馆,有书籍稿酬类的相关资料么?”

女图书管理员奇怪的瞅了一眼许旭,来她这里的,都是来找有什么最新的影刊书籍之类,这还是蝎子拉屎独一份儿。

不过,还是拿起旁边的在馆书籍登记簿,翻了一会后,说道:“你去第十排,在影视出版的区域,看看能不能找到。”

许旭点了点头。

循着书架一路走过去,看到了不少儿童类书籍,估摸着是给职工子女方便的缘故。

在管理员所说的位置区域,许旭还没发现昨天陈东杰所言的《书籍稿酬暂行规定》,但却是发现了一本看日期同样是去年通过的《著作权法》。

于是抽出这本法,许旭靠在书架旁,翻看了起来。

大段大段的条目直接被许旭忽略过去。

他只关心自己想知道的东西。

目光从条文里抽取着关键的信息。

就发现其中有一条:合同另有约定,支付的报酬,可以按照合同条款。

许旭的眼前一亮。

嘿,这个条款好。

等于给作家和各家文化出版单位之间是切了一个口子。

按照陈东杰所言,目前法定的稿酬区间最多也就是千字40块。

说多吧,其实挺寒碜,外面的物价在肉眼可见的涨。

有了这一条,就可以双方拟定合同,按照合同执行,而不是单纯只能作家奉出文字劳动成果后只能从出版社拿到到手的一点钱,突破千字40元的天花板。

当然,许旭也明白,目前的自己和其他大多写稿人一样,是没有跟用稿单位商谈合同这种地位的。

对于写稿人而言,毕竟是买方市场,好的期刊杂志屈指可数,文青却多如牛毛。特别是像《十月》这种刊物,月平均发行量超过40万的大刊,小文青能有机会被刊登上去就意味着至少全国有四十万的读者会看到,嘴巴都要笑裂开,至于议价话语权,自然全在杂志社。

许旭踅摸着下巴,不过这也并不意味着没可能,当自己的作品能够做到几家出版社争抢境界时,未尝不能启动双方签合同另外规定这一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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