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庙里的相遇,永远是个狗血的桥段!没错,本文就是一滩狗血!
黝黑的林子里传来一阵树枝被折断的声音,惊飞了三两只乌鸦之后,茅草堆里钻出个人来。
“呸!”方阿草吐掉嘴里的细草,低低的骂了一声娘,他现在很郁闷,很郁闷,有种想砍人的冲动,然而事实上,他不能砍人,他只能砍鬼。
方阿草是个冤魂引路人,当然,这是比较学术的叫法,民间俗称道士,外号神棍。
今夜他是寻着一只伤人无数的饿死鬼而来。
作为一个合格且有作为的冤魂引路人世家方家第十八代传人,方阿草有义务且有能力将任何祸害人间的鬼魅统统抓捕归案然后渡入地府,然而,理论永远是理论,就像方阿草永远只是表面上看上去像个道士一样,他的职业生涯永远不如表面上那么神秘,所谓烧烧符纸,抹抹朱砂就能抓鬼一说,专业人士方阿草表示了无尽的鄙视。
他翻翻白眼,举起满是伤口的手指,阴森森的对某个正在龙飞凤舞画符的“得道高人”说:
“看好了,老子是用血来抓鬼,你当鬼魅是你家下人,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当然,结果是方阿草站在清冷的大街上跳脚,某个脏兮兮瞪着眼睛的饿死鬼在紧闭的大门后的一株柳树上,笑得□□。
“我呸,老子抓给你看,敢侮辱老子的专业,等着瞧!”
就这一句话,一口气的事情,方阿草赔上了两天三夜外加一件藏青色的新道袍。
林子依旧黑黝黝的,现在是夜半三更,正是鬼魅最活跃的时刻,站在草堆上,方阿草一把三下两下的扯掉身上破烂不堪的道袍一边仔细感应着周围的情况。
那只饿死鬼不傻,一点都不傻,至少比方阿草见过的鬼魅都要聪明,它自从觉察出方阿草的意图之后就选择了迂回捉迷藏的方法,引得方阿草跟着它在这不大的寒州城里打了几个转儿,而后一头扎进了这黑黝黝的林子里。
半夜的时间加上黑漆漆的环境,这个林子里,至少有不下十只鬼,但人有高低,鬼有好坏,专业人士方阿草的职业道德告诉他,从未伤人的鬼魂,一律不能抓。
哪个才是该死的饿死鬼?方阿草犯了难。
静静的站了一会儿,方阿草嘴角挂起一丝得意的笑,突然一跃上了身后的白杨树,白杨是上百年的老白杨,笔直的树干直插天际,树梢几乎融进了幽蓝的夜幕中。
树枝颤颤,高度已经足够,从方阿草现在的角度,大半个林子尽收眼底,只见他右手中寒光一闪,本已经伤痕累累的右手中指上,又多了道血口子,血滴颤巍巍的将落未落,方阿草顺势一挥,接着袖中一道明黄的符纸挥洒而出,恰好迎着血珠子甩出去的方向,两物在空中一撞,轻轻一声爆响,仿佛蜘蛛吐丝一般,激射出万道细细的红光,恰好将整个林子拢在其中。
原来,这是个结界。
“老子看你能抗到几时,饿不死你!”方阿草吮吮手指上的伤口,像是咂吧味道似的的吧唧了下嘴,然后龇着闪亮的白牙笑了。
果然,不消半刻,林子里就有了动静。倚在树枝上方阿草笑容更甚,
“跟老子比智商,你还嫩点!”说着,一跃而下,直扑林中骚动的来源。
“我馋……我饿……我馋……我饿……”渐渐明朗起来的月光下,一团灰扑扑的烟雾飘在一株柿子树上,徒劳的缠住一颗极小的柿子。仲夏时节,柿子还只是个小小的青蛋蛋,连香味儿都不曾有半点,显然,没能满足这只饿死鬼的愿望。
“老子要是你,就乖乖的去地府投胎,再给阎王爷塞点好处,来世做个贵公子,想吃什么吃什么……” 方阿草靠着柿子树仰头说道。慵懒的声音似乎带着夜风的凉,明明是极其平常的一句劝慰,却说出了刀锋一般的寒意。
灰影淡了淡,似乎是被这话给刺到了,渐渐松开那个小小的青蛋蛋,在方阿草面前半丈之遥的地方盘旋:“我馋我饿……小道哥……我饿……”
方阿草神色一凛,突然急退三步,右掌一攥,原本拢在树林上方的结界猛然收拢,兜头冲着那团灰影扑去,不想,却还是迟了一步。
一股浓浓的肉香中裹夹着掩饰不住的腐臭扑面而来,直熏得人欲呕。方阿草眼前一阵发黑,不由得在心中骂了声娘,这该死的小鬼,居然懂得味道攻击,真是失算!
一边骂一边毫不客气的还击,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个大大的布巾,三下两下抱住头脸,只留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在外面:
“嘿嘿,你能奈我何?”
灰影又淡了淡,似乎在思考什么,方阿草眨眨眼,等着小鬼的下一个花招。当然,他还是有期待的,难得遇上个这么有实力的对手,要是就这么束手就擒了,也太没意思了。
在方阿草短暂的二十年生命中,除却开着裤裆给老爹当拖油瓶的那几年,他可是一直跟这些东西打交道,说不厌倦是假的,鬼和人不同,当死去的时候,会散去一定的精魄,剩下的魂魄不论从智商上还是情商上,都比在世时差那么一点点。就这一点的差距,让身为大活人的方阿草占据了相当大的优势,是以自从继承老爹的衣钵之后,方阿草觉得自己就一直在举着杀牛刀切西瓜,一切一个准,虽然有速度,却少了享受过程的美感。
而今晚这只饿死鬼,也不知道撞了什么大运,身上居然还残留着做人时的精魄。
“有挑战才有乐趣!”这是方阿草的理念,说好听点,叫有理想,说难听点,这就叫吃饱撑着没事干,闲出毛病来了。
果然,这只幸运的饿死鬼没有让方阿草失望,甚至还让他有点惊喜。眨眼间,那团灰影缠绕,凝结,展开,最后出现在方阿草面前的居然是一个唇红齿白的俊美少年,黑色的衣衫轻轻挂在肩膀上,露出大半个白皙的肩膀,水红色的双唇晶亮,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冲着方阿草微微一笑,真真是倾城绝色。
“哇哦……美人计?”方阿草挑眉叹道,黑溜溜的眼珠子一转,眼角就带上了笑意,竟然比那少年还要有几分味道,大白巾遮住了脸,更是有了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诱惑。
“不好意思,你真是够聪明,知道老子好这口,可惜……”他拖长了声调,眼神越发妖娆起来,“老子对压人没兴趣,只喜欢被人压,而且……”他又绕着少年转了几圈,突然伸出手指,轻轻挑起了美少年的下巴,“老子听说饿死的人都很瘦,怕是……你那个地方……也瘦小得很吧……啧啧……这可如何满足老子呢?”
话音未落,只见少年眸中恨意陡起,一股墨色烟尘如毒蛇一般嗖的窜出,直扑方阿草两眼……
“噗……哎哟……”
电光火石间,只听两声轻响,再看清时,方阿草脸上的白布巾不见了,手捂着左脸哀哀痛呼,指缝间露出一丝暗色的血迹。刚刚那美少年,早已消失不见。
显而易见,这一回合,方阿草败北。
“嘶……小苏说的没错,调戏美人,果然是要付出代价的!”方阿草面无表情,伸手将脸上的血迹抹到嘴里……嘴角拧起一丝邪魅的冷笑,红唇轻启:
“啊呸……呸……”方阿草却突然跳脚,用力的吐掉口中带血的唾沫,五官都皱到了一起,“一股子铁锈味儿,算了,耍酷这条道路,果然不适合老子!”
……
周围暗藏的诸多灰扑扑烟雾,一起闪了闪,大概是被雷到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老子学酷么?散了,都散了!”方阿草冲着周围一瞪眼,跳脚叫道。
只听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夹杂着不少压抑的偷笑声,周围的暗影都消失了,清亮的月光再次充满林间,映出一片银白。
方阿草挠挠头,叹气:“哎,果然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老子本来就好这口,不算丢人,不算丢人……”
仅剩的几团偷看派烟雾再次闪了闪,默默转身飘走。
月儿无声移上中天,林子里越发明亮起来。
“哎……命苦哇,我的血哦,为什么你们总是注定要不停的离我而去呢?”方阿草注视着手上的越发狰狞的伤口苦闷道。
这样坐在地上长吁短叹了好一阵子,他才期期艾艾的翻出伤药小心的涂到脸上和手上的伤口上,龇牙咧嘴的,仿佛钻心挖骨一般,把好好的一张脸,皱成了一朵干菊花。
这么一折腾,已是四更时分,天边隐隐泛出了鱼肚白,眼看着今夜是抓不到这饿死鬼了,方阿草从地上爬起来,摸摸肚子,决定先去找个地方解决个人问题。
借着月光,方阿草很快走出了林子,夜风习习,身边的树木越来越稀疏,直到开阔的大路出现在眼前。
仔细辨别了下方向,方阿草决定先回寒州城,这个时间恰好能赶上开城门,南城根下的凉菜小摊也正好出摊,还赶得上第一碟凉拌小猪耳朵。只是这么想着,他就已经满口生津,恨不得飞过去。
就这么脚步匆匆的走着,眼看路边的野草和灌木上露水越来越重,东方也愈加明亮起来,空气中飘荡着甜甜的草香,凉风拂动方阿草微微凌乱的发丝,吹过他脸上的伤口,连疼痛也变成了一丝丝麻酥酥的凉。如此这般,方阿草觉得自己仿佛跟着这天一样,要重生了,心情畅快了不少。
此厢方阿草正美得不行,就差引颈高歌了,那厢一贯灵敏的职业身体却突然感觉到一丝异样,仿佛上好的梅子酒里混进了一丝白醋,说不出的难受。
方阿草停下脚步,皱眉,然后蹲下身子拔了路边的一株小草放在鼻端只闻了闻,脸色就变了。
“百鬼聚?不对啊,七月半还得一天呢,这怎么提前了?”盯着手中无辜的小草,方阿草疑惑道。
东方已经发白,城墙在望,远远的似乎能看到那热腾腾的小摊子上,刚刚温好的梅子酒冒着美妙的蒸气,方阿草纠结了,到底是先去行侠仗义呢还是去解决个人问题?
手中的无辜小草算是倒了霉,三下两下就被方阿草搓成了一团绿球球,淡绿色的汁液染上指尖,微微的凉。
“罢罢罢!”方阿草猛地跺脚,“老子上辈子肯定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这辈子才要如此命苦来还债!”说着,他一甩袖子悲愤的顺着风中隐隐的不详之气追寻而去。
“嘿!老子果然还是红星高照的好人品啊!哈哈哈……”飞奔中的方阿草突然停下来闻了闻空气中的味道之后仰天长笑。原因无他,只是在越来越浓烈的鬼气中,嗅到了一丝分外熟悉的味道。
“嘿嘿,这下可赚了,看老子不剥了你的鬼皮!”方阿草龇牙笑道,顺手抽出包裹里一把暗红色的木剑,满脸兴奋。
太阳出来了,空气中的鬼气一时间淡去不少,方阿草皱了皱眉,加快脚步追去,若是在正午还不能查明原因,怕是今晚,整个寒州城都不会安宁了。
每年的七月半,是百鬼齐聚的大日子,届时,鬼市开放,百鬼夜行,甚是壮观,平日里隐藏在阴暗角落的小鬼们,犹如监狱里放风的犯人一般,都会出来透气,一年之中,也只有这一天,鬼们是可以大摇大摆的在夜间出来游荡而不必惧怕会被方阿草之流抓获。
但是此次却十分奇怪,今天才七月十四,方阿草却已经感应到就在这寒州城附近,有不下上千的鬼魅们在齐聚,鬼和人类不一样,日行千里是常事,所以完全不必提前到,而且以往每逢七月十四便会有很多以养鬼驭鬼为业的道士们到百鬼聚的地方捉那些提前到达的鬼魅,因而,一般来说,没有鬼魅会傻到选择提前到达,将自己送进道士们的驭鬼瓶中。
转眼间,鬼气越来越浓,终于在城南一座不起眼的破庙门口达到了最浓。方阿草掩住口鼻以抵挡那不怎么令人愉快的味道,惊讶的看着眼前的破庙上空那一团乌压压的东西,毫无疑问,那就是聚集的鬼魅们。
如果说那个小破庙是个蛋黄,那么外围的那一层灰扑扑的东西,就是鸡蛋清。
“额滴乖乖,这是什么情况,老子该不会是碰见鬼开会了吧!”方阿草甩了甩手中的木剑,因为感应到鬼魅的关系,那灵物已经微微的放出的红光。
眯着眼睛盯着那一团灰雾许久,方阿草挠挠头,犯了难,这么多的鬼魅,聚集在这里又不知道在干什么,万一人家真的是鬼开会呢,又没做什么坏事,自己这样冲上去,实在是有违职业道德,思量许久,方阿草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打算看看,这些东西到底要干什么。
其实,方阿草的出现,那些鬼魅们并不是毫无知觉,至少那只饿死鬼就看到了方阿草,只是因为忌惮他身边的那把木剑,加上方阿草坐在那里笑眯眯的,看上去丝毫不像刚刚树林里的那个无赖,于是便也没去管。
于是,一人一群鬼,在这盛夏的清晨,对峙上了。
好吧,先不去管方阿草这个毫无好奇心的死孩子,让我们先看看这个小破庙到底有什么猫腻吧。
如果视线能透过那些灰雾,能透过那破破烂烂的窗纸,方阿草就能看见,那里面躺着他的一个故人。
“少爷,喝点水吧,休息一下,我们就进城!”神龛下的草堆上,一灰衣男子正搂住一个少年轻声道。
那少年十六七岁的身量,虽满脸病容,却掩饰不住眉宇间透出的俊朗,只见他微微动了动眼皮,像是大梦初醒般的□□了一声:“沈七……我……我难受……”
“少爷,醒醒,醒醒,我们去寒州城,封掌柜不是说在寒州看见先生了么,只要进了城,找到他,你就有救了。”被唤作沈七的男子面上忧色更甚,却不敢让主子看见,只是轻轻的晃了晃少年,轻声道。
少年无力的笑了一下:“每次……每次都是……擦肩而过,看来我真的命该绝于此,也罢,他在又如何,他能救了我一次,哪里能救我一辈子,他那样的人,即死要面子又怕麻烦得紧,况且,是我不信鬼神在先,折辱了他,他又岂肯救我?”
少年的语气甚是苍凉,说到最后,已然一副了无牵挂要驾鹤西去的模样,直慌得沈七掉下几滴泪来。
如果此时沈七有方阿草那样的体质,就会发现,自己身边那越来越近和越来越浓的黑雾,而那些黑雾正源源不断的从自家主人的身上,吸出一种淡红色的光芒,随着光芒的流逝,少年的脸色越来越白。
少年看着自家仆人焦急的脸,原本就无神的眼睛终是闭上了。
“少爷……少爷……”沈七一叠声的惊叫,怀中人却不肯再反应一下。
这呼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却十分凑巧的惊动了正在庙外打瞌睡的方阿草,他猛地抬起头,突然意识到那庙里面,是有人的,同时,他还发现刚刚还灰扑扑的雾气,此时却像是焕发了某种生命力一般,变成了墨黑色,将小庙包围得严严实实的。这分明是吸取了人类精魄的结果。
“好哇,老子就说你们一群在这里开什么会呢,原来是聚餐啊!”方阿草一边啐道一边站起身,挑了挑手中的木剑,身形一错,就冲进了黑雾中。
红色木剑一碰到那墨黑的雾气,红光暴涨,像是一柄刚开刃的利剑,转眼就劈出了一个口子,方阿草趁着这个空隙,一步踏进庙里。
只一步,方阿草的脑袋嗡的一声就大了。
“他娘娘的!怎么会是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