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海洋 第五十一章 整军备战

作者:闪烁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2-06-03 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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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整军备战

牧浩洋在一月底,通过总参谋部与国防部,向国务院提交了第二阶段军备调整方案。

数日之后,李明阳在高层会议上,拿出了一份不容质疑的情报:日本正在加紧建造包括四艘航母、八艘巡洋舰、十六艘驱逐舰、八艘潜艇在内的大型战舰,而且三菱重工等军火企业正在兴建数条战斗机生产线。

在这次会议上,黎平寇只用了半个小时就说服了易援朝。

准确的说,是破灭了易援朝的幻想。

日本已经把军备建设速度提高到了战时状态,正在全力扩军备战,中国没有任何理由继续原有的政策。

随后,高层会议通过由黎平寇提交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经过调整之后,二零三三到二零三四财年度,军费预算将增长到十万八千亿元,增加的两万两千亿元中,一万九千亿元将用于军备采购,其中一万二千亿元分配给海军(包括陆战队),五千亿元分配给空军。

这已经是财政预算的上限了。

为了增加两万两千亿军费预算,黎平寇不但动用了一万二千亿元的特别预算,还给各部门明确下达了减支计划,连国务院办公厅、也就是直接为总理服务的行政部门都缩减了一亿三千万行政开支。

黎平寇以身作则,几十名部长都无话可说。

按照新提交的行政预算,四十二个中央部委的行政开支就缩减了一千多亿。

问题是,这仍然不足以支持所有军备项目。

拿海军来说,即便不要求第三批“昆仑山”级航母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建成,也得增加五十多艘大型战舰的建造订单,其中包括八艘“台湾”级巡洋舰、八艘“昆明”级驱逐舰、十六艘“威海”级护卫舰、八艘“渭河”级攻击核潜艇,以及十多艘大型登陆舰,而且这些战舰必须在六月底之前开工,才能保证在二零三五年之前下水,在二零三五年完成舾装,并且加入海军战斗序列。仅此一项,在二零三三年六月底之前,就得落实八千亿的额外装备建造费用。在增加的一万二千亿海军装备预算中,最多只有六千亿元能在六月底之前划拨,而且还包括了其他武器装备。

按照牧浩洋的估计,仅建造大型战舰一项,经费缺口就在四千亿到五千亿之间。

如果第三批四艘“昆仑山”级航母也安排在六月底之前动工,那么大型战舰的建造经费缺口将高达八千亿元以上。

针对这一情况,黎平寇提出了第二种解决方法:发行国防债。

严格说来,应该是战争债,只是战争还没有爆发,所以冠以“国防债”。

按照黎平寇提交的报告,在六月底之前,将发行一万四千亿国防债,其中一万二千亿面向民营金融企业,两千亿面向个人。结果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到六月底,国防债的发行量已经超过二万八千亿,而且依然供不应求。当时,仅二十八家民营商业银行就购入了二万四千亿,且均提出了增购申请。

为此,黎平寇、准确的说是黄瀚林(七月一日,黎平寇出任国家元首,黄瀚林出任国务院总理)不得不调整国防债的发行方式,在七月份开始发行以二十年期为主的第三批,总发行额度为一万四千亿元。

这么做,主要是避免在短期内注入过多的流动性,从而导致市场紊乱。

要知道,民营商业银行在认购国防债的时候,不是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而是按照一定比例把认购款项打入国务院的账户,然后把国防债作为资产进行抵押,从中央银行获得更多的融资额。也就是说,按照平均百分之二十的认购比例计算,每发行一元国防债,等于为市场注入了四元货币。延长债务期限,能够降低债务融资额。比如二十年期国防债的融资比例仅为百分之六十,也就等于减少了流动性。

不管怎么说,到这个时候,中国的备战工作终于走上了正轨。

除了内政,战争准备还包括外交。

在担任总理的最后几个月里,黎平寇密集访问了包括朝鲜、巴基斯坦、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与中国签署了同盟条约在内的所有友好国家,还对在西太平洋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一些大国,比如澳大利亚进行了正式访问。正式出任国家元首之后,黎平寇首先对美国进行了国事访问。

为了在外交战场上掌握主动权,从七月中旬开始,专门负责外交工作的常务副总理杜小蕾也踏上了外访旅途,首先对俄罗斯、欧洲八国、加拿大、巴西、印度、南非、沙特、伊朗等有影响力的国家进行访问。

在此期间,日本采取了针锋相对的措施,首相、外相、防卫大臣、众议院议长等主要国家领导人分头出访。

到此,中日对抗终于发展到了外交层面上。

与以往一样,牧浩洋并不关注外交战场上的斗争。在他看来,这只是战争爆发前的热身活动,或者说为战争制造氛围。

真正的重点,是整军备战。

腾耀辉兑现了承诺,在出任总参谋长之后,给予牧浩洋全部决断权,很少直接过问军备工作。牧浩洋也给了腾耀辉最大的尊重,几乎所有重大决策都要请示腾耀辉,并且每周递交工作报告。

谁都知道,军备重点是海军与空军。

只有在海洋战场与空中战场上打赢了日本,陆军与陆战队才有用武之地。

海军规划自不用说,就算牧浩洋不去过问,腾耀辉也会想方设法替他解决麻烦,确保海军的造舰工作顺利进行。

正是如此,在二零三三年的前半年中,牧浩洋把重点放在了空军上。

在空军的军备项目中,J-30绝对是重中之重。

最初,牧浩洋提出在二零三五年之前生产四百架,替代主力航空师的J-20,并且生产两百架J-32,替换四个舰载航空兵连队里的所有J-15B与四个J-25中队,使空军与海航的战斗力提升一个级别。

成飞的答复非常直接:办不到。

J-30/J-32项目在二零三零年才进入工程阶段,而且在二零三三年之前,一直按照原计划进行工程试飞。即便立即加快试飞进度,也要等到二零三四年底,才能解决所有在试飞中遇到的问题。

当时,最严重的问题就是超重。

到二零三三年初,J-30还有七百五十公斤的减重任务,而J-32的减重任务更是高达一千二百公斤。

给一种完成了基础设计的战斗机减重,绝对不是件容易事。

为此,成飞早就开出了奖赏规定,即每减重一公斤,设计团队就能得到十万元奖金,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师还能得到两万元的额外奖金。毫无疑问,这是非常有力的鼓励政策,如果完成全部减重工作,J-30团队的五百多名工程师能分享十亿元奖金,而J-32团队的三百多名工程师能分享十五亿元奖金。

问题是,即便如此,减重工作仍然困难重重,进度至少延迟了一年。

针对牧浩洋提出的要求,成飞提出了一个建议,即空军与海军降低战术指标。

在当时看来,这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比如把J-30/J-32的机动过载降低到十五G,就能取掉飞行员抗荷系统,一次性减少三百公斤。如果不考虑后期改进,即把机体的结构强度做同样降低,至少能够减少四百到五百公斤。

这样一来,J-30能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全部工程试飞。

虽然J-32的进度稍微慢一些,但是也有把握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百分之九十五的工程试飞工作。

跟母祁铁、杨禹方两人商量后,牧浩洋采纳了成飞的建议。

只是,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J-30不但要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工程试飞,还必须完成量产的准备工作,最迟在二零三五年一月底交付第一批四十八架量产型(包括用于试飞的十八架小规模量产型),并且在二零三四年九月底之前,向空军交付二十四套模拟飞行培训设备。海军的J-32也必须在二零三四年底完成量产准备工作,最迟在二零三五年第一季度末交付三个中队的六十架J-32(包括用于试飞的十二架小规模量产型),并且在二零三四年底交付十二套模拟培训设备。

七月底,牧浩洋代表军方,跟成飞签署了合同。

为了激励成飞尽快完成合同,还在附加条款中规定了奖赏方式,即成飞每提前一天完成合同,就将得到一百五十万元的额外奖励。如果成飞能让四份子合同都提前一个月完成,能得到一亿六千万的额外奖励。

必须承认,牧浩洋有点小气。

不过,与奖赏条款同时存在的,还有惩罚条款,即成飞每延迟一天完成合同,将向军方赔偿三百万元违约金。

显然,惩罚条款更有鞭策性。

J-30是空军的主要装备项目,却不是全部。

对于已经完成了角色转变,由防御型变为进攻型的中国空军来说,J-30只是最基本的制空力量。

在进攻型空军中,轰炸机才是绝对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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