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静云依照自己先前说的,把赏银都攒起来,对糕点饰物胭脂水粉都很不在意,随手就送人。

有一天,明静云又将一位娘娘赏赐的胭脂送给一个宫女,张太医悄悄将她拉到一边,打趣地问道:“玉梅,贵人们打赏的东西,你随手就送人,你就不怕哪天那些贵人发现了,怪罪于你?”

明静云笑道:“大人,那些贵人能随手打赏给我这样身份卑微的宫女的,一般也没有什么太名贵的东西,自然不会太在意的。说不定拿到他们面前,都不记得是自己赏出去的呢。”

张太医又道:“虽说宫里的规矩严,杂役宫女不让涂脂抹粉,但毕竟作为女子,也总有喜欢脂粉首饰的。你倒是奇怪,从来不在意这些东西,还是说你嫌那些东西不够名贵,入不了你的眼?”

明静云又笑道:“大人说的哪里话?宫里娘娘赏的东西,再怎样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只是我确实没这心思,没想着要打扮给谁看。”

张太医打趣道:“那你不怕嫁不出去吗?”

明静云一怔,这个问题她还当真没想过,从前她和妹妹都只知道行走江湖,行侠仗义,潇洒快意地过日子,从未想过嫁人什么的。听到张太医这么一问,不知为何,明静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她突然想到,半年多前,她这副身体的原主“玉梅”曾经收到过妹妹玉兰的书信,说父亲要让玉兰履行婚约,嫁给方家少爷。妹妹当时很是担忧,怕自己双腿残疾,会被婆家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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