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 第260章 漫长孤独

作者:琉璃栾华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4-01-08 06:31:10

第二天一整天,沈杰根据两个目击邻居的描述,画出了嫌疑人画像。

由于都是晚上,而且只是侧脸,他们看得并不十分真切。

嫌疑人又穿戴严实,沈杰只能画出嫌疑人的大致轮廓。

嫌疑人为男性,年龄在四十五岁到五十岁之间。

身高一米七到一米七四,身形瘦削,体重大概在120斤左右,鼻梁高挺,额头饱满。

最重要的,他手里拿着一根导盲棍。

因为导盲棍上有反光漆,所以在黑夜中比较显眼。

嫌疑人身份可以确定为盲人。

其实可以理解,盲人更容易让老人们卸下心防,赢得老人们的信任。

盲人能从事的职业有推拿,钢琴调音师,互联网产品推广员,有声书录制人员。

如果能上门推销的,那就是产品推销员。

那么这个产品,应该就是赵耀推断的,生平传记。

但有一点引起了题安的注意,其他邻居表示,并没有相关人员上门推销的事发生。

那么这个凶手就是有针对性地上门。

他已经充分了解了这些老人的信息。

他是从哪里了解到的?

最有可能的就是社区。

凶手通过社区了解到这些独居老人的信息。

那么凶手很有可能在社区工作。

凶手的范围很小了。

盲人。

曾经是医生。

现在在社区工作。

题安迅速对周边几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

有一个盲人工作人员,叫金程。

金程是眼科医院的副主任医师,他在三十八岁的时候,因为意外事故失明。

没办法在大医院出诊,经人介绍来到了社区医院。

他在社区医院做保健顾问,也做推拿按摩。

但找他按摩的人很少,所以他的岗位基本是闲职。

拿一点不多不少的工资度日。

题安和梁落立刻按照地址找到了金程家。

金程不在家。

金程的家里一丝不苟,所有的东西摆放整齐,根本不像是一个独居失明者的家。

因为赵耀推测,凶手应该是用虹膜来区分识别身份。

所以金程一定是将受害人的虹膜制成了标本。

“找到了!”题安喊梁落。

在金程书房的一个三层架子上。

题安找到了已经被做成滴胶标本的虹膜。

这些滴胶标本被嵌刻在一个个的小盒子上。

题安慢慢打开盒子,盒子里是一本本书。

是那些老人的自传!

金程将老人们的自传做成了盲文。

赵耀的心理分析全部都符合,金程这么做,是为了偷走别人的人生。

题安还有意外发现,受害人不仅只有这五个老人。

证据确凿。

可以立刻抓捕金程。

审讯室。

金程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题安问:“你完全可以拿走他们的自传。

为什么还要杀了他们?”

金程笑,“这样才能保证我手里的,是他们全部的人生啊。”

题安问:“你是怎么做到看不见,但能成功分离出受害人虹膜的,有没有什么人和你一起?”

金程不悦,“我曾经是最有前途的眼科专家。

分离虹膜这种小手术,我闭着眼睛都能做。”

题安说:“其他的眼部组织呢?”

金程舔舔嘴唇,“吃了。”

题安盯着他:“怎么吃的?”

金程回味,“焗着配红酒不错。

对了。炸着吃最香。

可惜好久没有尝到炸眼球的味道了。”

题安说:“如果没有抓到你,你是不是还会继续找这种孤寡老人,让他们写回忆录,然后再杀掉他们?”

金程坦白得让人胆寒,“对啊。他们已经跟死了一样无人问津,是我让他们的人生,以另一种形式永存。

他们应该谢谢我。”

题安说:“你为什么要拿走别人的人生,你自己的人生呢?”

金程说:“丢了。”

题安严肃地问:“就因为你失明了,你的人生就被一笔勾销了吗?”

金程有点沮丧:“那场意外带来的,不仅是失明,还有失忆。

该死的,我醒来之后,一切都忘了。

好像我天生就是个瞎子。

你懂那种痛苦吗?

我眼睛看不见了,心也看不见了。

我没有亲人朋友,我孤家寡人,我像只野狗。”

题安问:“所以,你要让别人把别人的人生写下来,当做你的人生?

你不觉得可笑吗?

上天给的剧本,演员都定好了,你拿到了剧本,你也永远没办法出演。

偷来的,终究是偷来的。”

金程大笑,“如果我现在说一个真相,你会不会崩溃?

那些老人是自杀。

他们知道那些饮料里有毒药。”

题安说:“你觉得我会相信你的话吗?”

金程说:“我有证据。

我手里有那些老人的亲笔遗书。

遗书上有手印,有签字。

你们可以拿去鉴定。”

题安问:“遗书在哪里?”

金程说:“在我家里的地板下。”

题安对梁落说:“去找。”

题安问:“按你所说,为什么那些老人要自杀?”

金程笑笑,“因为他们已经死了。

有人愿意听他们的一生,他们觉得欣慰。”

题安不齿,“那你也无法摆脱教唆他人自杀的罪行。

是你诱导老人们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你和杀人犯无异。”

金程依旧在笑,两只空洞的眼睛里,是无底的深渊。

他幽幽地说着:“网上有这样的话,人的一生,要死去三次。

第一次,当你的心跳停止,呼吸消逝,你在生物学上被宣告了死亡;

第二次,当你下葬,人们穿着黑衣出席你的葬礼,他们宣告,你在这个社会上不复存在,你悄然离去;

而第三次死亡,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记得你的人,把你忘记,于是,你就真正地死去。

整个宇宙都将不再和你有关。

我们没有死,但我们已经死了。

你不会了解那种绝望。

那是彻骨的绝望。

即使是伤疤,也失去了痛觉。

我们不怕死,我们怕死前那漫长的孤独时光。”

题安说:“无论你将自己的动机,描述得多么冠冕堂皇,都不能抹杀自己做的变态的一切。

剥夺人的生命是违法的。反人类的。

哪怕是剥夺孤独者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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