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后,左玉珍都扛不住了,气喘吁吁的。

她弯着腰,大口大口的喘气,“呼……本姑娘……本姑娘也是很有料的有没有……你……你难道看不到吗?”

叶凡看了眼,道,“是有点儿料,但b杯也比不上人家世界杯啊,你说是不是?”

“我……我后悔跟着你了!”

左玉珍被气得快要炸了,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被人这样气过呢!

叶凡立刻鼓掌道,“好好好,那你赶紧回去吧。”

左玉珍立刻警觉,“我说你怎么突然和我开这种玩笑,原来是害怕我出事,所以拐弯抹角的把我气走?好了,我明白你的良苦用心了,我不会走的,但是你也别气我了,人家年纪还小,还在长身体嘛!”

“有时间我带你去看看我姐姐,我姐姐虽然称不上是世界杯,但也称得上是亚洲杯了!我和我姐一个妈生的,我肯定也会成为亚洲杯!”

叶凡顿时愣住了。

这妞怕不是傻了吧!

竟然还要带着自己去找她姐,而找她姐的目的,竟然仅仅是为了证明,她未来会成为亚洲杯?

她姐要是知道了,怕不是要打死她这个不孝的妹妹!

叶凡摇摇头,“去看你姐的事情就算了,好了,不逗你了,我们继续上路吧,去晚了,说不定那些人就逃走了,我虽然将在现场的神使一族的人都杀光了,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们恐怕很快就会得到消息了。”

左玉珍知道时间紧急,她也没有多闹腾,紧跟着叶凡的脚步,前往神使一族在缅国的据点。

神使一族在缅国的据点,位于一座城池之中,这座城,名为落日城。

落日城中,华灯初上。

这座城和很多缅国城池一样,因为各地军阀割据一方,各自为政,缅国官方毫无作为,导致哪怕是城市里也很混乱,到处都有流氓混混当街乱窜。

当叶凡和左玉珍来到这里后,瞬间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主要是叶凡太帅,而左玉珍又太漂亮了,两人走在路上就很吸引人的目光。

就在这时,有一群小混混模样的人,朝着叶凡他们走来了。

叶凡看到这群人,哪还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但是,他之所以大摇大摆的进城,而不是直接去找神使一族的据点,是因为他不知道具体的位置。

那个半步真武境红衣神使虽然说出了据点在落日城,可是最后他终究还是给他自己留了一点儿体面,没有说完整。

他之所以这样做,还是因为他们神使一族认为,他们死后就能获得永生,他不想在得到永生的时候,因为卖了同胞而被人指责。

若叶凡直接找到了他们的据点所在,那么大家就都会知道他是奸贼了。

而现在,叶凡只是找到了落日城,却不知道据点的具体位置,大家也就不能断定是他出卖的其他人。

叶凡最终没有太难为他,因为他意已决,再怎么拷打也没用。

反正只要知道是在落日城就好了,他来到这里找找便是了。

据他所知,那些神使一族的人,收编了落日城的大小势力,将他们全都收入麾下,统一管理。

所以,叶凡只需要揪出其中一个大势力的老大,就能顺藤摸瓜,找到他们的据点。

眼前的这些混混,衣角处都挂着一块红色布条,显然就是落日城的大势力之一——红绸帮了。

这些混混自以为遇到了肥羊,想要抢钱抢人,殊不知,他们只不过是叶凡顺藤摸瓜的工具人罢了。

那些路人看到这群小混混靠近了叶凡两人,他们都纷纷往后退了退,显然是不敢招惹这些红绸帮的成员的。

不少人都觉得非常可惜,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待会儿就要被一群人糟蹋了。

他们还知道,虽然这个帅气的年轻男子是个男的,但是这群小混混可不会放过他,因为这群小混混的大哥李超是一个男同,特别喜欢帅气白净的男生。

众人的神情,各不相同。

而叶凡和左玉珍,却都面带笑容,仿佛不知道危险降临似的。

这八个小混混看到叶凡两人竟然不逃跑,而是面带笑容的看着他们,他们的心中都有些发怵。

一个小混混低声问道,“涛哥,这两个家伙好像有点儿不太对劲啊,该不会是什么有来头的人吧?”

涛哥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身上前后左右都纹满了纹身,非常具有唬人的作用。

他看了眼那个小弟,哼道,“哼!怕什么!这样的人我见的多了,强装镇定而已!别看他们现在笑嘻嘻的,其实内心早就慌得雅痞了,我们不用怕他们!该害怕的,是他们!”

众小弟听到涛哥这样说,都信心大增。

出来混的,都喜欢找个靠山。

靠山,就是他们的信心源泉。

只要靠山不倒,他们就敢放肆的浪。

涛哥,就是这群小混混的靠山。

现在涛哥发话了,他们自然也就跟着大胆了起来。

一个小弟更是直接伸出右手,用中指指着左玉珍,下命令似的的说道,“你!过来!陪兄弟们乐呵乐呵!让兄弟们开心了,有你的好处!不然的话,嘿嘿嘿,那就只能给你一点儿更刺激的了……”

“嘿嘿嘿……”

包括涛哥在内的所有人,都露出了猪哥一样的笑容。

没办法,左玉珍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他们这些人哪曾见到过这么极品的美女啊,遇到了,自然就恨不得立刻扑上去了。

叶凡淡淡的看着这些小混混,目光最终落到了那个伸出右手中指指人的小混混,说道,“看来你的指头太长了,需要剪掉一些。”

他话音刚落,一道风之刃,就凭空出现,飞到了那个小混混的右手中指上方,猛地砍了下去!

砰!

风之刃可是连源武九品大圆满强者的防御都能击碎的,比什么精钢长剑之类的武器锋利不知道多少倍。

风之刃用来砍掉一个小混混的手指头,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了,自然是干脆利索的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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