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农家乐 第四十七章 吃刺身要沾芥末

作者:乱摆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4-07-30 10:28:18

李世民品尝完三道菜之后,给出了非常高的评价。

而江湖的手艺,李世民也吃过了。他做出来的食物,口味都比较重。

要说谁做的更好吃,李世民还真说不准。至少从梁雨萱这三道菜的手艺来看,完全不输给江湖。

他也不知道江湖做出来的菜,能不能给他惊喜。

李世民品尝过后,李丽质再上前品尝。

“梁厨做出来的透花糍,滋味确实跟我们平日里吃的的不太一样,更甜一些……”

李世民已经给过比较详细的评价了,李丽质就简单的评价了一下。

总得来说,她也觉得梁雨萱的手艺完全不输给江湖。

看着江湖这三道菜,李丽质有点为江湖担心。

主要是江湖的菜看起来都太简单了,他能赢嘛。

然后房玄龄也上前品尝了一下,也给了肯定的评价。

程咬金上前吃过,就三个字。

真好吃!

看吧,这就是有文化和没文化的差别。

梁雨萱做的点心分别有五个,现在还剩一个透花糍和蟹黄毕罗。

于是梁雨萱朝着江湖问道:“你要不要也先尝尝?”

“嗯,那我就不客气了。”

江湖吃了一个透花糍后,心中很是惊讶。

透花糍不仅仅做的好看,吃起来也确实是非常美味。

尽管江湖本人不太喜欢吃糯叽叽的东西,也不得不承认这玩意儿是真的好吃。

如果两人约定要做一样的菜品,那江湖觉得自己今天可就玩完了。

他看向自己做的菜,如果按照后人的标准来评判,江湖今天必输无疑。

就这黄金蛋炒饭,唯一的诀窍就是隔夜饭,然后就没了。后世随便找个夜宵摊,都能给你炒出来。

还有他自制的冰激凌,肯定不如外面买的好吃。

至于这刺身,那就更不用说了,完全不需要什么水准的。

“梁厨的菜品尝完毕,接下来请几位品鉴江厨的菜!”程怀默喊了一嗓子。

然后程怀默凑到江湖身边,小声问道:“师父,能行嘛?”

“问题不大。”江湖淡淡一笑。

“我相信你,肯定能赢那个自负的小娘们!努力!”

江湖来到台前,朝着李世民做了个请的手势。

“这份点心名为‘奶油雪糕’,请阿郎品尝。”江湖说道。

李世民点了点头,端起一小碗雪糕,拿起勺子,品尝一口。

然后他有点不可置信的看向江湖。

这小子可以啊,又一次给他惊喜了。

这种雪糕,在大唐被称为酥山。

就这一口下去,冰冰凉凉的,咬下去有一点点糯糯的,在嘴里化开之后,立马传来一种非常细腻的感觉,奶香味非常浓郁。

这时候,所有人都盯着李世民看着,等着他的评价。

可他现在真不好怎么评价,因为这种口感实在是太独特了。

他现在立马就有一种想让江湖去宫里尚食局当差的想法。

“女儿,你来尝尝。”李世民说道。

李丽质上前,吃下一口奶油雪糕,然后舔了舔嘴唇。

“这口感……好细腻!香甜味非常浓郁……上品!”李丽质评价很简短。

以前她吃过很多种口味的酥山,如果没有面前这一碗作为对比,她会觉得以前吃的就很完美了。

可回想起以前所吃的,不仅仅是口感上会粗糙很多,奶香味也完全没有这么浓郁,有时候甚至可以吃到粘连在一起的糯米粉。

就这种细腻的口感,一口下去,绝对是一种享受!

李世民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真有那么好吃?看着也不太好吃的样子啊?”

程咬金上前来,也不人招呼,就端起一只小碗,直接舀起一大块塞进嘴里。

“真彼其娘之的好吃啊……我在长安城吃了那么多年,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酥山。”程咬金扯着粗犷的嗓门朗声道。

房玄龄不紧不慢端起一碗,也尝了一口。

“看似简单,实则美味。”

“请各位品尝下一道菜,黄金蛋炒饭,也可以叫扬州炒饭。”江湖做了个请的手势。

原本李世民觉得,这碗酥山可能就是普通的酥山,可他已经被震撼到了。

而他对这道看起来还算不错的黄金蛋炒饭,也产生了兴趣。

江湖亲自盛出一小碗炒饭来,递给李世民。

李世民点头,然后接过来,吃下一口炒饭。

这炒饭不仅仅在碗里看起来粒粒分明,就是吃进嘴里,也有非常明显的粒粒分明的感觉,完全没有粘连。这米饭裹着蛋黄液,香气十足。再加上豌豆、火腿等配菜,口感很是丰富,而且可以清楚的吃到各种配菜的滋味。

关键是这么多配菜,甚至还有火腿这种口味比较重的配菜,却依旧没有抢掉主食的味道。

现在李世民再看这碗蛋炒饭,就觉得好看很多了。

李世民在品尝的同时,江湖分别给其他三人也盛了一小碗。

“一碗普普通通的蛋炒饭,居然让你炒出花儿来了!虽然它就是蛋炒饭的味道,但却比其他所有的蛋炒饭口感更好!上品!”李丽质说道。

“嗯,确实是上品。”李世民也点头道。

“谁说不是呢,真好吃,就是碗太小了,能给我多装一碗?”程咬金两口吃完,将碗递给江湖。

李世民瞪了程咬金一眼,后者这才将碗放下来。

单从江湖的这两道菜来看,跟梁雨萱的三道菜比起来,都有一定的优势,但是这优势也并不大。

虽然江湖做出来的东西,是他们没吃过的口感,但梁雨萱做的也确实好吃,至少他们挑不出半点毛病出来。

江湖微微眯着眼,看向最后这一份菜。

刺身,大唐人叫鱼鲙。

加上芥末酱,其实很冒险。

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惯这种配料,但只要能吃习惯的,吃刺身一定少不了芥末酱。

毕竟连著名五星评论家麦克阿瑟都说过,吃刺身不沾芥末酱,就等于西方没有耶路撒冷……

“最后一道菜了,各位最好先清一清口,最好确保嘴里没有别的味道,才不会影响这道鱼鲙的口感。”江湖说道。

“不就是鱼鲙嘛,哪里还那么讲究?这长安城里谁没吃过鱼鲙?”程咬金没好气道。

李世民还是喝了一口水,清了清嘴里的味道。

“请沾上我自制的蘸水吃,保证你们会有不一样的美食体验。”江湖笑道。

李世民夹起一块鱼鲙,沾上蘸水,放入嘴里。

才咬下去一口,他差点就吐出来了。

好辣!

这辣味不是胡椒的辣味,也不是江湖那里那种辣椒的辣味,它就是芥子末的辣味!

这种辣味非常冲,一下就遍布李世民整个口腔,紧接着就有一股气正在噌噌往上冒,直冲天灵盖。

但李世民还是忍着没吐出来,咀嚼了两口。这辣味来的快,去得也快。

只见李世民眉头紧皱。

这也太难吃了!

辣的他眼泪都快下来了。

这时候轮到李丽质了,李世民小声提醒了一声少沾一点蘸水。

李丽质沾了点蘸水之后,品尝了一口,只见她的小脸蛋立马就红扑扑的,眼泪直接被呛出来了。

“呼呼,好辣好辣~”

最终李丽质还是没忍住,将鱼鲙吐了出来。

此时此刻,江湖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芥末酱的味道,确实很难适应。如果这道刺身得不到认可,他今天可能要输。

这时候,房玄龄不太敢吃这道菜了……

于是他看向程咬金,笑道:“宿国公,您先请吧。”

“哼哼,我来就我来。我就不信江郎君的手艺这么差,差到都吃不下了。”

程咬金夹起鱼鲙,拼命的在蘸水里滚动。

看到他这个动作,李世民都有点想笑。

他这才想到,上次吃排骨的时候,李世民还坑了程咬金来着……

程咬金大嘴一张,一块鱼鲙塞进嘴里。

他忽然双目大睁,本就黝黑的脸涨的更黑了。

彼其娘之,这芥子末也太辣了!

李世民见状,很想笑,但还是忍住没笑。

这个混不吝,连吃口东西都这么混不吝,看着就好像没吃过东西一样……

“嗯?”

辣味散去,程咬金终于品尝到了鱼鲙的真实味道。

“哎?”

程咬金立马又夹起一块鱼鲙,在蘸水里滚动一番,再塞进嘴里。

依然还是那么辣,就好像天灵盖都要被冲开一样夸张。可是,第二口下去,他一点也不抗拒这种辣味了,反而觉得是一种极致的美味!

“真好吃啊!”

程咬金说着,又吃下去第三块。

“好吃,太好吃了!我老程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然后第四块,第五块……

程咬金一番操作下来,把李世民给看呆了。

这……

果真有那么好吃?

看着程咬金享受到脸庞都要扭曲的样子,李世民选择再尝一块。

这一口下去,那股辣味还是一样,非常冲。然而,仔细品尝之后,李世民就发现了其中的玄妙之处。

他尝到了鱼鲙的味道,桂花鱼的肉质非常鲜嫩,其中夹杂着酱清的咸味和米醋的酸味,这口感一下就丰富起来了。而原先那股芥子末的辣味,则变成了一股很奇特的香味,混杂在其中。

在极致到几乎不能让人接受的辣味之后,这鱼鲙给他带来了味觉上的极致享受。

“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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