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眼眸如秋水,淡淡的望了吴邪一眼,那神情就如同国画里面的水墨画。优雅,自然,带着远离尘嚣的淡漠。

“你总是这么直接的和女人搭话吗?”

吴邪摇了摇头,“当然不是,难道你就不允许有美女来搭讪我?刚刚明明是你主动的好不?”吴邪耍了耍自己的头发,“哥难道不帅么?”

女子上下打量了吴邪一眼,“帅有屁用!你身上全身上下除了手上一块一般人都不认识的百达翡丽手表之外,还有什么是值得美女主动上钩的?”

女人说脏话一般都是很难听的,但是出自这个女人之嘴却别有一番风味,仿佛她天生就应该这么说话一般。吴邪闻言,很是自恋的一笑,“当然是人格魅力。”

女子望着吴邪黑边镜框后面的眼神,心中猛然一跳:这个家伙杀过人!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理波动,女子转过头去优雅的端起台上的高脚酒杯,轻轻抿了一口,然后轻声道:“如果你喝酒能够赢过我,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

“哈哈,美女,你输定了,你一定不知道我一个外号叫做千杯不醉。”

女子微微一笑,“那就要试试看了。”

“好啊,我们现在就开始么?”

一缕轻笑从女子嘴角泄出,“在这里没什么意思,不如我们出去喝,如何?”

“出去?”吴邪闻言,下意识的顺着女子的目光望着四周,只见周围有不少目光瞪着自己,吴邪笑了笑,“好啊,我们去哪?”

女子笑容仿佛深了几许,她狡黠的望着吴邪,笑的跟一只狐狸精似的,“去夜宵摊喝二锅头怎么样?谁先吐算输!”

吴邪承认,当这个女子缱绻微笑着说出这一句话的瞬间,他就爱上她了。

爱情无非就是在某一个瞬间身体里面的荷尔蒙不受控制的分泌,吴邪的内心此刻就是受了它的驱使……

如果说一个女人拉着一个男人去喝二锅头是惊世骇俗之举,那么一个穿着旗袍、风情万种的女人坐在一辆自行车后面出现在上海大街上,这样的场景绝对会亮瞎无数人的眼球。

吴邪用自行车载着女子出现在街头时,差点酿成几起交通事故。

坐在自行车后座,女人似乎很高兴,她的双手轻轻搂住吴邪的腰间,完美的双脚轻轻的晃动,吴邪鼻端旋绕淡淡清香,心情舒畅。

沿路的路人对这一对非主流的组合投来惊艳的目光,对此,女子熟视无睹。

“以前坐过自行车吗?”吴邪的声音从前面传来。

“没有。”

“什么感觉?”

“摇摇晃晃的,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

“你不是刚刚已经喝醉了?”

“这点你可以放心,忘了告诉你,我也号称千杯不醉。”

两个人找了一个夜宵摊位,老板看着吴邪身边的女子,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听吴邪首让他直接上六瓶二锅头,老板被惊了一跳。他以为是吴邪一个人喝。但是一个男人带着这么漂亮的女人来吃夜宵,点六瓶二锅头。要么他是有病,要么他是为了在女人面前炫耀他喝酒厉害。

老板猜错了,当他看着美艳女子和吴邪两个人竟然一杯一杯的干起杯来,然后将一杯杯二锅头直接往肚子里面倒时,他瞪大双眼,目瞪口呆!

摆了这么多年的夜宵摊,老板还是第一次碰见一个这么豪放的女子,作为一个喝酒的豪放分子,夜宵摊老板心中不能遏制的对吴邪产生了羡慕嫉妒的情绪。想到每次在家的时候自己的婆娘让自己不要喝酒的情形,老板心中心中很不是滋味。

也许是因为吴邪和女子两个人的行为实在是惊世骇俗,本来只有几桌人的夜宵摊竟然围满了越来越多的围观群众,不少周边的混混在看到女子绝色容颜时,心中痒的慌,恨不能试一试被她那修长结实的双腿夹住的感觉。

桌上的空瓶子越来越多,两个人喝的都眼红了。两个人鼓着眼睛看着对方,眼神交汇之间,仿佛带着汹汹烈火。

“继续!”

“砰!”

两个人又继续干几杯。

女子喝酒的动作干脆不失优雅,修长的脖子扬起的瞬间,万种风情尽情绽放。

吴邪眼神迷离的望着女子,也扬起头喝干最后一杯。

此时此刻,桌子上面已经摆了十个空瓶子,可见两个人的战斗力之强悍!

女子迷离的眼神之中透露出一丝痛苦,吴邪知道,她差不多了,果不其然,她秀眉忽然露出一丝难受的表情,然后身体歪向一边趴在桌上往垃圾桶里吐起来。

“我赢了!”

吴邪走过去拍了拍女子背部,好让她将酒全部吐出来。

女子吐了半天,然后无力的靠在吴邪的身上,嘴角却带着一丝恍若痴迷的笑意,“你赢了。”

“美女,现在可以将你的名字告诉我了吗?”

女子示意吴邪低下头,吴邪照做不误,女子将自己的右手掌握成一圈靠在吴邪耳边轻声道:“秋雨晴……”

妖娆!

这名字真是取的绝了,吴邪看着秋雨晴近在咫尺的妖媚俏脸,心中想到。

“结账,我们走!”

秋雨晴站起身来,身体软软的靠在吴邪身上,对吴邪说道。

吴邪点点头,跟老板接了账。

恰好这个时候,夜宵摊走进来几个青年男子。

“老大,快看呐!是靓妹。”华吉跟着自己的老大来到平日里经常来的烧烤摊,运气真是好到爆,竟然会遇见了一个比电视上面还要漂亮高贵的美女。

肖阳其实早就发现了秋雨晴,这个女子的眼眸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但是他不记得他见过对方,他挥了挥手,带着十多个兄弟杀到吴邪和秋雨晴的身边,将他们团团位置。

肖阳是青龙帮元老级人物肖破军的长子,算得上是一个正宗的黑二代,在圈子里面算得上是知名人物。

作为一名立志要超越父亲的黑道有为青年,肖阳很小就有了独立的意识,不久前在他十八岁的时候,他毅然决定单干。

于是,还在复旦上学的他暗地里积极发展那些想要将自己的青春奉献给黑道的志同道合之人。说白了,肖阳其实就是成立了一个叫做飞鹰的小黑帮,然后各种收那些不读书的小弟。因为他身上带着黑二代的光环,不少本来还没有踏入黑道的学生加入了他的队伍,也有不少社会上的小混混莫名而来。他们并不认为肖阳能干出什么大事,但是他们相信,肖阳总有一天,他会继承他父亲的事业,那个时候,自己也会跟着肖阳沾沾光。

肖阳并不喜欢美女,他的意识中,美女是混混所为,自己成立的是黑帮,不是混混帮,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真正的黑道大亨不需要美女,因为他们身上所拥有的魅力可以让极美女们投怀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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